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人事業務申請作業流程

*相關申請表件可至人事室「人事表單」專區下載

  1. 【申請在職、服務證明書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在職證明書申請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提出《在職證明申請書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核章、開立在職證明書
        陳請校長核章
  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  交當事人簽執。

    • 服務年資證明書申請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提出《服務證明申請書》(檢附證明文件)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核章、開立服務證明書
        陳請校長核章
  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  交當事人簽執。

  2. 【申請離職證明書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當事人辦妥離職手續(持《離職通知單》至各處室會章並陳核)
      人事室核章、開立離職證明書
      陳請校長核章
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交當事人簽執。

  3. 【新進人員到職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當事人到職後(新進教師檢送:教師證書、學歷證書、前一所公立學校離職證明書、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、依規定可採計提敘之職前服務年資證明文件)即填寫《 《到 職通知單
      持單至各處室會章報到
      陳請校長核章
      人事室辦理敘薪
      填寫敘薪通知單陳核
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交當事人簽執。

  4. 【申請出差(公差)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出差人檢附有關證件填報《國內出差請示 單暨旅費報告表
      請職務代理人簽名或蓋章(無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免)
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送人事室審查、會計室核章(專任教師記得先會教務處及教學組,導師記得先會學務處再會教務處及教學組)
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依限出差
      依限銷差填報《國內出差請示 單暨旅費報告表
      單位主管、人事室、會計室核章
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出納單位核發旅費。

  5. 【請假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公假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請假人檢附有關證件書寫請假單
        覓妥職務代理人並簽名或蓋章(無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免)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各有關處室(專任教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,導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)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人事室登記存查。

    • 事假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本人或委託他人填寫請假單
        覓妥職務代理人並簽名或蓋章(無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免)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各有關處室(專任教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,導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)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人事室登記。

    • 病假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本人或委託他人填寫請假單
        覓妥職務代理人並簽名或蓋章(無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免)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各有關處室(專任教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,導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)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送人事室登記
        超逾規定日數之延長病假
        由校長核定
        銷假時須繳交健康證明書送人事室核辦
        24個月內如延長病假屆滿1年仍不能銷假者
        應辦理留職停薪以一年為限
        逾一年未痊癒者
        職員(公務員)應依規定辦理退休、退職或資遣;教師應由教評會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8款或15條規定辦理,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或退休。

    • 休假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填休假單(僅行政人員及教師兼行政職務者可申請)
        覓妥職務代理人並簽名或蓋章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各有關處室(教師兼行政者會教務處及教學組)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人事室登記
        實施休假。

    • 婚、娩、喪假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本人或委託他人填寫請假單
        覓妥職務代理人(無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免)並檢附證明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各有關處室(專任教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,導師會教務處及教學組)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送人事室登記
        期滿銷假。

  6. 【申請因公外出】作業程序 :(辦公時間內因公外出)

    • 因公外出:

      • 填寫公出登記簿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後備查

  7. 【申請休假補助費(國旅卡)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當事人申請休假完成程序,假單事由註明刷卡或電知人事室(技工、工友部份),待刷卡銀行轉檔。
      人事室列印補助費申請表
      當事人確認簽章
      人事室、會計室核章
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出納單位核發旅費。

  8. 【申請休假補助費(14日以上部份)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當事人完成年度休假後,其超過14日以上部份,填妥《休假補助費申請表》並簽章 。
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人事室核章
      會計室核章
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出納單位核發旅費。

  9. 【申請進修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國內研究所進修(含暑假、週末、夜間、週日班進修)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填寫《在職進修 申請表
  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陳請校長核定
        參加進修人員列管
        進修期滿人員(教師)檢附證件申請提敘(改敘)。

  10. 【申請留職停薪、復職復薪】作業程序

    1. 留職停薪

    2. 復職復薪

  11. 【申請敘獎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由教師或各處室業務承辦人收集資料(含公文、簽、名冊、敘獎額度、敘獎事由等有關資料)
      於活動辦理完竣或比賽結束成績公布或有具體特殊優良事蹟時,填《獎懲 案件請示單
      單位主管核章
      會人事室審查
      陳請校長核定或提考核委員會評議後陳請校長核定
      填製敘獎令
      人事室登記
      文書用印
      發給當事人敘獎令

  12. 【教師取得較高學歷敘薪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教師取得較高學歷(碩士、博士畢業)
      檢附(1)較高之學歷證件(2)初任公、教職之派令或敘薪通知書(3)進修期間之年資證明(含入學簡章、學校同意進修函或進修人員簽)(4)依規定經採計提敘有案之職前服務年資
      人事室審核填寫敘薪通知單
      陳請校長核定
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交教師簽執。

  13. 【申請生活津貼(子女教育、結婚、生育、眷屬喪葬)補助費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填具《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》 二份,並請檢附學雜費收據正本(如係影本應書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;轉帳繳費者,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,國中小免附。)
        單位主管審核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計室會核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人事室子女教育補助費系統登錄並上傳ecpa人事服務網『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 』並由該系統產製報銷名冊送出納組
        出納組繕造請領清冊
        出納組轉發。

    • 結婚補助費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教職員工結婚
        當事人填具《生活津貼申請表》二份檢附證明文件
        直屬單位主管簽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(並上傳ecpa人事服務網『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 』)
        會計室會核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出納組轉發。

    • 生育補助費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本人或配偶生育
        當事人(擇一人)填具《生活津貼申請表》二份檢附證明文件
        直屬單位主管簽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(並上傳ecpa人事服務網『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 』)
        會計室會核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出納組轉發。

    • 喪葬補助費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眷屬喪葬
        當事人填具《生活津貼申請表》二份檢附證明文件
        直屬單位主管簽章
        人事室審核
        會計室會核
        校長核定
        出納組轉發。

  14. 【申請退休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屆齡退休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於屆滿限齡(65歲)三個月前提出(相關表件人事單位會直接交予當事人)
        檢附以下附件(1)《退休事實表》三份詳註請領退休金種類加蓋私章(2)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(3)經歷證件一冊(派令、敘薪通知書、服務證明書、離職證明書、考績證明書)(4)一吋脫帽相片三張(5)《退休撫卹基金退撫給與人員資料卡》一份(6)《最後在職同薪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表 》 一份
        人事單位審核
        校長核示
        送主管機關核定
        收受主管機關核定函通知
        人事單位簽辦發給退休金證書及退休證退還證件(並通知請款)
        辦理離職手續與移交事項。

    • 自願退休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先提出退休意願,由人事單位統計彙整人數報部編列預算(以下所附表格將由人事室直接提供)
        待教育部公函通知送件審查
        由擬申請退休人員書寫《自願退休申請書》
        陳請校長核示
        經校長核准
        檢附以下附件(1)《退休事實表》三份詳註請領退休金種類加蓋私章(2)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(3)經歷證件一冊(派令、敘薪通知書、服務證明書、離職證明書、考績證明書)(4)一吋脫帽相片三張 (5)《退休撫卹基金退撫給與人員資料卡》 一份(6)《最後在職同薪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表》 一份(7)《公保被保險人請領養老給付選擇書》 一份

        人事單位審核
        校長核示
        送主管機關核定
        收受主管機關核定函通知
        人事單位簽辦發給退休金證書及退休證退還證件(並通知請款)
        辦理離職手續與移交事項。

  15. 【申請健保(轉入、出、停保)】作業程序

    • 健保轉入(加保)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填寫《健保異動申請單》及檢附相關證明(如出生證明、轉出單、身份證或戶口名簿)
        人事室健保加保網路作業
        陳請校長核章
  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  人事室存執。

    • 健保轉出(退保)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當事人填寫《健保異動申請單
        送人事室健保加保網路作業
        陳請校長核章
  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  申請表予當事人收執轉加保單位。

  16. 【申請公保現金給付(本人殘廢給付、眷屬喪葬津貼)】作業程序

    1. 公保被保險人本人殘廢給付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被保險人填具公保現金給付請領書一份(含收據)
        檢附證明文件(公教人員保險殘廢證明書,應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出具)
        人事單位審核
        校長核章
        移文書組用印
        寄台灣銀行公教保險部申請
        津貼直接匯申請人指定帳號或人事單位收受支票後轉發當事人簽執。

    2. 公保眷屬死亡喪葬津貼申請作業流程:

      • 被保險人填具公保現金給付請領書一份(含收據)
        檢附證明文件(死亡證明書、死亡登記戶籍謄本、被保險人現戶籍所在地戶籍謄本)
        人事單位審核
        校長核章
        文書組用印
        寄台灣銀行公教保險部申請
        津貼直接匯申請人指定帳號或人事單位收受支票後轉發當事人簽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