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職停薪人員(編制內職員) 權益簡表

*申請留職停薪(含延長) 

申請留職停薪原因

相關法規

所需證明文件

申請流程

育嬰申請案

其他留職停薪申請案

育嬰、侍親、進修及其他情事(如:應徵服兵役、借調、請病假已滿規定期限,仍不能銷假等)

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
  1. 留職停薪申請表
  2.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
    (如戶口名簿影本等)
  3. 配偶如同為公務人員,應檢附配偶未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證明文件(如證明書或切結書等)
  1. 留職停薪申請表
  2. 相關證明文件(如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或奉准之公文影本等)
申請人提出申請(留職停薪申請表)
→單位主管同意
→一級單位主管同意
→人事室
→陳核
→奉核後函復並發布留職停薪令

 

*申請回職復薪 

規定

  1. 留職停薪人員,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20日內,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;逾期未復職者,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,視同辭職。
  2. 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,應於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,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,服務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復職;如未申請復職者,服務機關應即查處,並通知於三十日內復職;逾期未復職者,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,視同辭職。

類別

申請流程

留職停薪到期申請復職

申請人填具「復職申請表」→單位主管→一級單位→人事室→陳核

留職停薪原因消滅,申請提早復職

申請人填具「復職申請表」→單位主管→一級單位→人事室→陳核→奉核後函復

 

*個人相關權益 

類別

申請流程

休假 年資計算

留職停薪期間均不列入休假年資之計算。
*相關法規請參考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」第7條、第8條

可休天數計算 1.復職當年度休假天數
  1. 本次留職停薪起迄係由前一年度延伸至當年度:當年度無休假日數。
  2. 本次留職停薪起迄係從當年度開始至當年度結束:以個人年資實際計算出可休假日數(當年度不扣任何留職停薪年資)。
2.復職後下一年度休假天數
  1. 留職停薪的結束日為當年度的最後一日(12月31日):下一年度無休假日數。
  2. 留職停薪的結束日非當年度的最後一日:依「復職日」起算到「年底」的在職月數比例,計算下一年度的休假。
考績

依「公務人員考績法」及「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」辦理。
*請點選簡要說明

進修
  1. 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,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,並同意其前往進修者,得准予留職停薪,其期間為一年以內。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,延長時間最長為一年;其進修成績優良者,並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。
  2.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全時進修期滿者,其應繼續服務期間與留職停薪期間相同。違反者,應按未履行義務之期間比例,賠償進修期間所領俸 (薪) 給及補助。
  3. 前項進修人員經各主管機關依法同意商調他機關服務者,其應繼續服務期間得合併計算。

*相關法規請參考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」。
退撫基金
退休年資採計
原則暫停參加退撫基金,留職停薪期間亦不得併計退休年資。
保險 公保 育嬰申請案 可選擇續保或退保。

*選擇「續保」者:
1. 留職停薪期間計列為保險有效年資,如發生殘廢、死亡、眷屬喪葬及育嬰津貼4項保險事故得請領現金給付。
2. 公保加保年資滿1年以上,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,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,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 (→公保育嬰津貼Q&A)

*選擇「退保」者:
停止繳納保費,留停薪期間無保險年資,如發生殘廢、死亡、眷屬喪葬及育嬰津貼4項保險事故不得請領現金給付。

非育嬰申請案
  1. 「侍親、研究、進修」留職停薪:可選擇續保或退保(續保者須全額自付保費) 
  2. 「服兵役」留職停薪:被保險人依法徵服兵役而保留原職時,在服役期間,其應自付部分保險費,由政府負擔。

*選擇「續保」者:
留職停薪期間計列為保險有效年資,如發生殘廢、死亡及眷屬喪葬3項保險事故得請領現金給付。

*選擇「退保」者:
停止繳納保費,留停薪期間無保險年資,如發生殘廢、死亡及眷屬喪葬3項保險事故不得請領現金給付。

健保 育嬰申請案

可選擇繼續參加、轉出或停保(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始可選擇停保)

非育嬰申請案
  1. 「侍親、研究、進修」留職停薪:可選擇繼續參加、轉出或停保(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始可選擇停保)。
  2. 「服兵役」留職停薪:本校辦理轉出,至軍中加保。
補助 生活津貼(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) 育嬰申請案

得申請結婚、生育、喪葬、子女教育補助
*結婚及生育補助部分,自99年12月22日起發生之事實生效,子女教育補助部分,自99學年度第2學期起發生之事實生效。

非育嬰申請案

停止申請(惟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至第4款辦理留職停薪人員,其親屬亡故得申請發給喪葬補助)

健康檢查補助費 不得申請
年終獎金  

留職停薪人員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,核發年終奬金。